咨询主题:有关独生子女补贴的问题 | |||
发布时间: | 2021-03-16 | 来信者姓名: | 郑* |
咨询部门: | 卫健局 | 咨询内容: | 我是连山区兴盛社区居民,我咨询我有没有独生子女补贴,如果有到哪里领取,希望相关部门帮助解答。 |
反馈信息 | |||
回复单位: | 连山区卫生健康局 | 回复时间: | 2021-03-16 |
回复内容: | 咨询时间:2021年3月15日 受理时间:2021年3月15日 关于有关独生子女补贴问题咨询的答复 连山区卫生健康局收到连山区咨询独生子女补贴诉求件后,立即责成工作人员进行答复,内容如下: 通过电话与诉求人联系,了解到诉求人在沈阳居住,退休手续由其姐姐待办,不清楚工资里是否含有独生子女补助费。根据2016年最新的《辽宁省计划人口与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每月发给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2000元补助费;无工作单位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后,按照有单位人员标准发给补助费,由当地财政支付。诉求人属于有工作单位人员,应由其所在单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经与诉求人电话回访,诉求人表示满意。 葫芦岛市连山区卫生健康局 二0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