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主题:关于集中隔离 | |||
发布时间: | 2021-01-29 | 来信者姓名: | 刘* |
咨询部门: | 卫健局 | 咨询内容: | 隔离费用标准 |
反馈信息 | |||
回复单位: | 连山区政府办 | 回复时间: | 2021-01-29 |
回复内容: | 咨询时间:2021年1月28日 受理时间:2021年1月28日 关于咨询疫情期间集中隔离的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 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连山区进行集中隔离收取费用的标准问题,连山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总指挥部办公室出台了最新的通知,对集中隔离点及收取费用的标准进行了说明,通知如下: 关于进一步明确隔离人员费用收取的通知 各位集中隔离人员: 经连山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20年12月下旬开始,陆续征用汉庭、速八、七天等三个酒店作为重点人员隔离酒店。 按各级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要求。隔离人员隔离期间食宿费用自理,区指挥部进一步明确,委托酒店对隔离人员食宿费进行代征,标准为每人150元/天(含三餐)。 特此通知。 连山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 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28日 感谢您对连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的关注和支持! 连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 |